2015年9月23日 星期三
買賣不動產新制10月上路,凶宅必須載明【自由時報】
從下個月開始,買賣不動產將會有新制上路!內政部為維護消費者權益,修正「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自104年10月1日起,不動產說明書將會增列是否為凶宅、工業住宅等現況說明,揭露更多物件資訊,全面透明化買賣過程。
根據內政部資料,太平洋房屋整理出近五年的房地產消費糾紛件數,從100年的1619件,101年的1636件,逐年成長至102年的1905件,到103年的1912件為高峰;太平洋房屋法務室資深協理蔣美龍律師表示,近幾年房地產交易市場熱絡,買賣間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,而糾紛原因除了其他以外,前三名分別為房屋漏水問題,占比約14.9%、隱瞞重要資訊,占比約9.8%及终止委售或買賣契約,占比約9.2%。
蔣美龍律師分析,房地產交易金額龐大,一個細節稍不注意,牽動的可是上百萬、甚至上千萬的財產,攸關消費者的權益,是政府此次大刀闊斧改革不動產說明書之因。
蔣美龍律師說明,十月實施的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修正幅度頗大,以太平洋房屋的買賣合約書為例,光需要屋主勾選的標的物現況說明欄位,就從舊版的25項倍增至55項,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新增之凶宅調查,依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所謂的凶宅,係指建物之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、自殺、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;蔣美龍律師表示,新規定加重經紀人調查義務的同時,屋主也需善盡告知義務。
【2015-09-22/自由時報/記者徐義平/台北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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