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被排除不得設在住宅區的健身、資訊休閒業,可能要放寬了!台中市府重新修正自治條例,讓這兩種行業可重回住宅區,但有居民憂心這些行業也包含網咖、釣蝦場等,出入分子複雜,放寬是「引狼入室」。
台中市在民國100年,才剛修正都市計畫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,把這兩種行業排除在住宅區外,就怕業別太複雜,恐會擾民,但才改了4年,最近可能又「改回來」。
改朝換代的台中市府,新送出的自治條例修正版本以鼓勵休閒產業發展為由,重納健身、資訊業進入住宅區;都市發展局表示,依台灣省施行細則,也同意此兩種業別設住宅區,台中不能嚴於中央。
市議員李中指出,鼓勵休閒健康很好,但健身業包括釣蝦場,資訊業則納入網咖、電子遊藝場等,一旦重返住宅區,是否會造成治安與噪音問題,值得探討。
林汝洲則有不同看法,表示民眾運動、休閒都喜歡有鄰近性,若禁設在住宅區,距離太遠、交通不便,無法達到鼓勵效果。
謝志忠等議員審查謹慎,認為要設下門檻約束,要求這些業別若進入住宅區,須為獨棟建築,若位在大樓則要有獨立出入口,避免與一般住戶混雜,且要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同意才可。
【2015-10-15/聯合報/記者張明慧/台中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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