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

實價登錄,7月起可預申報【聯合報】


實價登錄制度實施四年,全國近八成裁罰案都是逾期申報,光罰款已累積一千四百九十四萬。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天決定自七月一日起將實施「實價登錄預申報」制度,讓民眾在申辦不動產買賣登記案前,先預為申報不動產成交案件資訊,可減少逾期申報受罰、荷包再失血的風險。

內政部長葉俊榮昨聽取地政司所提「實施實價登錄預申報」報告後作出裁示。地政司表示,將新增「預申報」機制,讓申報人可事先於線上申辦系統登錄,與申報買賣登記案件時併同送件,登記完畢後,只需至網站確認是否完成申報。

內政部表示,七月起,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,到內政部地政線上申辦系統(https://clir.land.moi.gov.tw/cap/)辦理實價登錄預為申報,並將申報書紙本,連同登記申請書送到地政機關臨櫃辦理不動產買賣登記,地政機關會將實價登錄預申報資料轉入正式資料庫,就可完成申報。

【2016-06-17/聯合報/記者李順德/台北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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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逾期受罰,實價登錄開放預先申報制【中央社】

內政部今天表示,實價登錄申報方式從今年7月1日起將增加新管道,民眾可以在申辦不動產買賣登記案前,先預為申報不動產成交案件資訊,減少逾期申報受罰的風險。

內政部統計,實價登錄制度從民國101年推動至今,全國共有627件裁罰案件,其中498件為逾期申報案件。依規定,逾限申報案件將被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,15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
內政部長葉俊榮下午在部務會報聽取「實施實價登錄預申報」報告後表示,為減少民眾逾期申報受裁罰,將新增「預申報」方式,讓申報人可事先於線上申辦系統登錄,與申報買賣登記案件時併同送件,於登記完畢後,只需至網站確認是否完成申報,能有效避免因錯過申報時間而受裁罰的機會,對有買賣不動產的民眾來說,相當方便。

內政部指出,依「平均地權條例」第47條、「地政士法」第26條之1,及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第24條之1規定,買賣案件應於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,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。故實價登錄申報的起始時間為登記完畢日,截止時間為登記完畢日後30日。

內政部說,為方便民眾申報,除現行實價登錄「憑證申報」、「表單登錄,紙本送件」及「臨櫃申報」3種申報方式外,將增加「預申報」方式,民眾可自行選擇適合的申報管道,申報實價登錄資訊。

內政部指出,7月1日起,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,至內政部地政線上申辦系統,辦理實價登錄預為申報,並將申報書紙本連同登記申請書,送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買賣登記,地政機關會在登記完畢後,將實價登錄預申報資料轉入正式資料庫,就可完成實價登錄申報。

內政部也訂於6月21日、28日分別在高雄市及台北市辦理實價登錄預申報宣導講習,向民眾及不動產業者解說預申報的流程及操作方式。1050616

【2016/06/16/中央社/記者劉麗榮台北16日電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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