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5月17日 星期二

房屋標準單價,12縣市將上調【經濟日報】

攸關房屋稅稅基的「房屋標準單價」出現調漲風潮,財政部表示,今年有12個縣市的房屋標準單價將檢討調整、明年房屋稅適用。據了解,多個縣市都將是30年來首度調整,為反映合理造價,漲幅將以「倍」來計算。依房屋稅條例規定,房屋標準單價每三年調整一次,地方政府必須在6月底前拍定。一旦調高,房屋稅也會跟著增加。新屋完工日期在今年7月1日以後的房屋,適用新的房屋標準單價,欲買房者得多留意。

房屋稅為地方稅,各縣市調整新房屋標準單價的時間與幅度也都不同,宜蘭在101年度首開先例,大調1.16倍,台北、新北、高雄、苗栗在103年度跟進,尤其台北市一口氣調高1.6倍,建商難以接受,至今還在跟北市府討價還價。桃園、花蓮、澎湖去年也調整了,今年則有多達12個縣市檢討房屋標準單價,包括台南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屏東縣、台東縣、基隆市、嘉義縣、嘉義市、連江縣。

官員表示,12個縣市檢討房屋標準單價,也可能維持不調整,但若調高代表房屋稅負將提高。財政部前年曾發布函釋,各地方政府評定房屋構造標準單價,得視地方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其適用原則,將交由各縣市決定新標準單價是否溯及適用於老屋,以及回溯的期間。

依房屋稅條例規定,核計房屋現值的主要計算元素,包含房屋構造標準單價、路段率、經歷年數及折舊率等,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予以評定標準,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,其中構造標準單價主要反映房屋建材與人工價格等實際工程造價,像是鋼價近期持續飆漲,都將是影響的稅基的要素之一。

房屋稅並非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,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來,其計算公式為房屋核定單價×面積×(1-折舊率×折舊年數)×街路等級調整率(地段率)×適用稅率。
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閱讀秘書/房屋標準單價

縣市政府依法每三年需評定一次房屋現值,評定目的在透過重新估算房屋價值,作為房屋稅課稅基準。評定現值乘上稅率,就是納稅人應該負擔的房屋稅。

房屋評定現值主要是由「標準價格」構成,標準價格愈高、房屋稅相對愈高。至於決定房屋標準價格的因素,則包括房屋造價的標準單價、面積、折舊及所處地段繁榮程度相關的路段率等。

調至造價50%…三年到位

全台房屋標準單價吹調漲風,財政部表示,108年以前,全國須完成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至合理造價之40%~50%。

台灣多個縣市的房屋標準單價已有30年未調整,101年宜蘭縣成為首個調整新標準單價的縣市,其後多個縣市都加入調漲行列。今年嘉義市已決定分三年調整到位,台南市也預估最快6月底決定調整方向。

台南市府稅務局主任秘書沈盈如表示,現行的房屋標準單價的基準是在1984年所訂定的,距離現在已30年,換言之,已30年沒有調整過,基於居住正義考量,以及合理反映實際價格,市府今年將調高房屋標準單價。該局目前傾向依合理造價50%著手規劃,將邀集府內外相關單位檢討,預計6月底之前敲定,自7月1日起實施。

新竹市及新竹縣稅務局也表示,正啟動房屋標準單價研議作業,預計將於6月底前走完流程,以利做為105年度(今年7月1日起)的房屋稅開徵的稅基。

據了解,新竹市及新竹縣目前的新房屋標準單價,都是採30幾年前省政府時代的房屋造價。一般預料,今年的新房屋標準單價將會反映現況,進行合理調整。

嘉義市則是全國首創,新評定的房屋標準單價分三年逐步調整到位方案。

【2016-05-16/經濟日報/記者林潔玲、吳秉鍇、李珣瑛/綜合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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