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9月13日 星期二
考量物價居高不下 中市採全國最低稅率 南市其次【中國時報】
北市房屋稅調整全台最高,其餘五都並未效法,台中市長林佳龍考量目前物價居高不下,決定採全國最低稅率,戶數3戶以內,自住房屋稅率仍為1.2%,其次為台南市。
台中市政府表示,市府修訂《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》,並回溯自去年7月1日施行,採法定最低稅率課徵,非自用住宅稅率採1.5%課徵;供私人醫院、診所、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的房屋則採3%課徵,使民眾稅負降至最低。
地方稅務局指出,房屋稅分「非自用住宅」及「自用住宅」,民眾如持有4戶以上自住房屋者,自第4戶起才會以非自住稅率計算,戶數3戶以內,自住房屋稅率仍為1.2%,不受影響。持有台中市房屋的自然人數約93萬人,持有4戶以上者約2萬3000人,比例約2.5%。市長林佳龍考量目前物價居高不下,決定採全國最低稅率。
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,桃園市「房屋標準單價表」在1983年訂定,每3年可調整1次,但實際已30幾年沒調整,為確實反應現況,去年參考建築師公會專業意見,決議調漲60%,但只適用去年7月1日以後核發使用執照的新建、增建、改建房屋,不溯及既往,未來將依規定,每3年視實際情況檢討,所以今明2年預計都沒有再調漲的計畫。
鄭文燦說,去年議會也通過《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》,3戶及3戶以下是1.2%,第4戶以上一律2.4%,一方面是為反映市場機制,一方面展現市府重視居住正義,避免炒作房價。
高雄市財政局長簡振澄表示,2年前,已30年未調漲的平均現值調高81%;目前社會各界聲音很多,12日派員北上參加北市政府論壇,聽取專家學者及各方意見後,會請稅捐處匯整後,明年6月底會做出決定。
台南市今年公告2001年7月取得房屋稅籍的房屋,標準單價自明年起調高,房屋稅也跟著調高,影響12萬戶,初估未來3年為台南市新增賦稅達40億。市府財稅局副局長沈盈如表示,台南市房屋標準單價分3年調漲,自2017年起,第1年調幅54%,第2、3年為65%、81%,平均調幅67%,是除台中市外的五都最低。
新北市稅捐處長黃育民指出,年中議會已通過《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》,持有第4間以上「非自用住宅」,房屋稅率將現行1.5%調高為2.4%,明年7月起實施、2018年5月課徵,預計全市有5%房屋受影響,市庫約可增3億元稅收。
【105.09.13 中國時報/盧金足、李義、程炳璋、張立勳、蔡依珍/綜合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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