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

房地合一申報虧很大? 財部抓漏 [自由時報]

〔記者吳佳蓉/台北報導〕根據財政部統計,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半年多,至六月底,累計申報案件共六一五○件,之中有高達六成七自行申報為「不賺不賠」或虧損的「無稅額案件」。對此,國稅局已展開核定,針對其中申報虧損案件,更是「每案必查」;據初步清查結果,全國已補稅四十七件、補稅金額共三七三.四萬元,後續將持續查核。

此外,就初步資料掌握,光至四月底,適用房地合一新制,但逾期未申報的就有逾千件,列為下一波清查對象。
據財政部最新統計,至六月底,房地合一新制申報案件共六一五○件,由於有「一件多筆」案件,拆分成筆數後為六七六一筆。各申報類型中,以「無應納稅額」最大宗,有高達四五六九筆、占比六十七%,其中包含「不賺不賠、稅額為零」及「交易虧損」兩種案件。

國稅局官員表示,交易虧損案件由於可擁有三年抵稅權,因此是逐案清查重點。至六月底已查核近千件,抓到須補稅案件四十七件、補稅金額三七三.四萬元,「目前看來短漏報情況還好」,不過仍待後續持續清查。

官員表示,下一波查核重點則將放在逾期未申報案件;從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資料追查,初步掌握一到四月全國就有超過兩千筆逾期未申報案件;已製成清冊給稽徵所,經進一步彙整後,將陸續發出稅單追稅。

國稅局提醒,符合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交易案件,記得在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算的卅天內完成申報;逾期申報將面臨最低三千元、最高兩萬元以下行為罰,或漏稅額○.五倍到一倍的漏稅罰,兩者將擇一從重處罰。

國稅局表示,除了逾期申報及申報虧損案件,針對申報自住、適用稅率十%,以及因調職等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兩年內房地、適用優惠稅率廿%的案件,也將進行逐案查核;其餘案件原則會採選案查核。

房地合一查核重點及罰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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