懸宕數十年未解決的大里「公一」用地,市府結合大里區公所及附近公兒十四、公兒十五,合併辦理跨區市地重劃,已獲內政部審核通過,成為全國首例公共設施跨區市地重劃案。市府六日表示,大里公一正式命名為「第十五期市地重劃案」。
大里區「公一」公園用地位於國光路和大里路口的黃金地段,面積廣達五.二四公頃,民國六十二年劃為公園預定地之後,至今已經四十多年,卻因徵收經費龐大(目前徵收市價超過卅億)遲未徵收,地主抱怨權益受損。
市長林佳龍為解決此長年問題,並改變大里風貌,希望結合九二一地震受損的大里區公所,興建大里區聯合行政中心,規劃結合公一、大里區公所和鄰近未開發的公園兼供兒童遊戲場用地(公兒十四、公兒十五),面積共六.九六公頃,進行市地重劃,獲得大部分地主支持。
市府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個案都市計畫變更,農曆春節前,內政部都委會召開大會,市府秘書長黃景茂率隊北上出席爭取支持,獲得委員審核通過,將把公一變更為機關用地、商業區、廣場及公園。
地政局長張治祥昨在市政會議說,大里公一公園案已編為第十五期市地重劃案,內政部都委會六月將正式發布,市府八月會召開地主座談會及徵求同意書。由於此區域公共設施用地面積負擔達四成,規定只要負擔超過四成五,就要徵求地主的同意,重劃計畫書草案可在今年順利報核。
林佳龍表示,大里公一列為第十五期市地重劃,而且跨區是全國首創,一併解決長期無法徵收公一用地的問題,同時將大里區公所、衛生所、戶政所、地政所、大里分駐所等單位合署辦公,將加快進行。
【105.02.07 自由時報/記者黃鐘山、陳建志/台中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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